本报讯(记者朱勇)针对入冬以来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的现象,12月29日,交通部发出《关于再次强调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国交通行业各主管部门、交通企业和部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;各项监管措施要抓强化、抓落实,加大监管力度;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工作。
进入12月份,交通施工、水上交通等事故有所抬头,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。12月21日,浙江省铭扬海运有限公司所属"铭扬洲17旷轮在山东龙口港沉没,造成13人死亡。12月22日,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公路董家山隧道右洞施工过程中,发生瓦斯爆炸,造成44人死亡。12月25日,湖北省渡船"鄂石首渡0002"在长江石首段与长沙港务局所属船队"湘航3605"发生碰撞,"鄂石首渡0002"沉没,造成11人死亡失踪。
《通知》指出,当前,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和紧迫,特别是"两节"、"两会"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,要特别重视防止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;再次强调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工作,经常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,支持安全工作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能;对强化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提出了7条具体要求,并就加强春运安全等工作再次紧急作了部署。